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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三分局金川水电站大坝工程施工项目PVA纤维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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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15065

(以PDF文件为准)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三分局

金川水电站大坝工程项目PVA纤维采购项目公开询比价书

 

采购编号: POWERCHINA-0107003-240033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计划采购一批PVA纤维,用于我公司承建的水电工程,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括询价内容

1.1金川水电站位于阿坝州金川县境内大渡河上游河段,是大渡河干流规划的第6个梯级,上接双江口、下接安宁水电站。坝址距成都425km。电站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4.88亿m3,为日调节水库。总装机900MW,安装4台单机225MW的混流式机组。为二等大(2)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由砼面板堆石坝、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右岸溢洪道及生态泄水道和泄洪放空洞等建筑物组成。

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2258m、宽10m,最大坝高112m,趾板置于最大厚度约65m的覆盖层上。岸边开敞式溢洪道与面板堆石坝相接,由引渠段、堰闸段、泄槽段及挑流鼻坎段组成,总长约425m,最大泄量6589m3/s。

1.2本次采购的PVA纤维用于大坝面板抗裂施工。

1.3交货地点: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金川水电站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1.4采购内容:PVA纤维(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计划数量

需求时段

到货地点

执行标准

备注

1

PVA纤维

PVA纤维平均长度为12mm,断裂强度≥1200MPa、初始模量≥25 GPa、断裂伸长率为5%~10%,耐碱性能力

(极限拉力保持率)≥95%。

18

2024年6月至合同执行完毕

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金川水电站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独立包装,0.9kg/袋

 

合计

 

 

18

 

 

 

 


1.5采购范围:以上表列PVA纤维均为包含到买方指定地点的单价,包含标的物装车、铁路运输或公路汽车运输、保险、税金、加工(详见技术规格书)等全过程费用以及委托第三方检测费用。

说明:(1)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采购人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数量分批进场,成交人应无条件保证供应,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成交人不得以暂定数量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结算或支付货款要求。)

(2)本次采购PVA纤维价格结算价采用固定价结算模式。

1.6质量要求:PVA纤维平均长度为12mm,断裂强度≥1200MPa、初始模量≥25 GPa、断裂伸长率为5%~10%,耐碱性能力(极限拉力保持率)≥95%。。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及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代理商身份参与采购项目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不作唯一授权要求。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产品供应业绩不少于3个,且单项签订合同总额在50万元以上,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3)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一家同类竞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4) 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5) 本次询比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有效期:60天。

4、验收方式:

4.1买方指定1至2名人员为买方收货代表,其在卖方销售清单上签字,作为卖方货物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项目部其他人员签收,卖方视为买方认可货物的交付。买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卖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卖方时产生效力。

4.2本货物验收为:按报价单要求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并且买方对每一批发货材料进行抽样,送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后提供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送货单据。

4.3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卸货当日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并进行抽检,待第三方检测合格后进行最终验收确认,买方在验收完毕后及时向卖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质保期内,对货物质量问题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卖方在收到买方异议后,应及时负责处理;如果卖方不予处理,视为同意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买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4.4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货物交予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4.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收货检验时对质量有疑义时,双方共同取样送检,费用由供方负责。

5、合同结算

5.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模式,供货时间为2024年6月至合同执行完毕。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

6.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000201827469M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注册电话:028-8173708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01426208050855475

6.2付款方式为:结算完成并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结算货款的70%,剩余25%在之后2个月内支付,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全额退还(质保期为最后一批货验收合格后6个月)。

6.3质保期自到最后一批货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4年05月0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平台网站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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