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化验药剂及危险化学品定点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比选范围: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化验药剂及危险化学品定点采购及伴随服务,单次采购费用总价低于10000.00元。
(二)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采购清单报价表》。
(三)服务要求:订单下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人能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三)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
(四)投标人具有化学危险品、易制毒、易制爆运输资质若投标人是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输的,需出具投标人与运输单位有效的《委托运输合同》及第三方去运输单位资质(提供以上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以来签订的3万元以上的类似购销合同至少1个,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均可(提供合同合同复印件);
(六)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1-3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七)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八)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三、其他
(一)供货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期内总费用达到15.00万元时截止。
(二)供货地点: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江东污水处理厂。
(三)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所供货物为全新,原装正品产品,且随货物到场一并提供该货物的合格证。
(四)技术要求:所提供耗材需满足招标文件的规格型号要求,在采购期内,保证向比选人及时提供充足的货源。
四、本招标项目设最高单价限价为:以各项综合单价取费比率96%为最高限价,投标价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废标。全年总费用不超过15.00万元。(注:结算时以各项的单价限价乘以投标人所报取费比率作为投标单价结算。)如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中,取费比率超过96%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人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取费比率,如取费比率为80%,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80;如取费比率为80.5%,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80.5,最多保留2位小数(可忽略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显示的报价单位)。
五、本采购项目为综合单价包干,以市场价为计价方式,报价包含完成产品交货的各项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包装费、保险费、上下车费、二次转运费、利润、税金等各种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交货后的售后服务等所需相关费用。
六、每次到货验收合格后投标人按照比选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3%尾款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七、报价文件组成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营业执照
(四)业绩证明
(五)采购清单报价表
(六)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如有)
(七)其他资料(格式自理)
八、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二)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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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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