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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深圳电信南山区分公司机房搬迁、退网割接项目监理服务框架采购[ZJZB-2024-12725]-询价公告

   日期:2024-04-09    
 获取参与流程

询价公告

2024-2026年深圳电信南山区分公司机房搬迁、退网割接项目监理服务框架采购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4-12725。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监理服务费预估(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监理服务费预估(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标段

建设地点

1

2024-2026年深圳电信南山区分公司机房搬迁、退网割接项目监理服务框架采购  

CP01719

监理

107000.00

113420.00

深圳市


备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2024-2026年深圳电信南山区分公司机房搬迁、退网割接项目监理服务框架采购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4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1.5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次日起两年;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7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及通信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通信工程】的相关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3月1日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报价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项目团队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1)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进行总体协调和管理,在担任多个地市的总监时,最多不得超过3个(须提供承诺函)。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原件备查),同时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0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及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复印件。

2)供应商在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监理工程师及1名安全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通信工程),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助理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专职监理人员为常驻现场代表对具体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同一常驻现场代表同时负责的施工现场数量不得超过5个(须提供承诺函)。

3)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备注:如法人参与报价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或报价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或其法人。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本谈判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谈判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谈判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谈判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 与本谈判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 与本谈判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与本谈判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发生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谈判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报价人不得存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报价信誉承诺及申报函》。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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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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