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4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空调维保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4-10453),比选人为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均可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1)中央空调的日常维保、故障维修、应急抢修的所有人工费、车程费以及配套水系统处理的人工费和材料费,具体维保项目详见附件九“空调年度维护计划”;维护所用配件、制冷剂、冷冻机油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量另外结算;(2)普通分体空调、精密空调、机房专用空调的日常维保、故障维修、应急抢修的所有人工费、车程费以及维修所必须的制冷剂、氮气、乙炔、氧气、冷冻机油、焊条、保温层、扎带等材料费,具体维保项目详见附件九“空调年度维护计划”;维护所用配件按实际发生数量另外结算;(3)空调装拆移、配件更换、额外清洗等项目根据实际发生数量按照根据实际发生数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另外结算。保修期内的空调不列入日常代维,如需装拆移、清洗可根据需求委托维保单位实施,根据实际发生数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另行结算。预估含税金额113.15万元,其中代维费约70.99元(含税),配件费约42.16万元(含税)。
1.2本次采购的项目类型、数量、主要技术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类型 | 预估数量(台) | 主要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中央空调代维 | 7 | 详见第五章服务规范书 | 据实结算 |
2 | 精密空调代维 | 130 | 据实结算 | |
3 | 分体空调代维 | 1615 | 据实结算 | |
4 | 常用配件费 | / | 据实结算 | |
注:上述数量为预估量 |
1.3服务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州电信及其所属各区县公司。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1.5★保修期:维修更换配件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6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选份额比例 | 备注 |
1 | 第一名 | 100% |
比选人明确中选人份额=采购预估金额*中选人份额比例。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为:①中央空调代维费:6270元/台/年;②精密空调代维费:864元/台/年;③分体空调代维费:318元/台/年,参选人任一项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应在漳州设有维护服务团队,维护服务团队应有项目负责人、值班技术员及维护团队技术人员,且项目负责人和值班技术员应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等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项目: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及热切割作业,操作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如参选人在漳州尚未设有维护服务团队或维护服务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数量要求,则参选人应承诺如中选本项目,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维护服务团队的设置且维护服务人员数量达到本条款规定要求。
2.1.4故障维修响应时间:
(1)到位时间:60分钟(长泰)、90分钟(龙海、台商、南靖)、120分钟(华安、漳浦、平和)、150分钟(云霄、东山、诏安)。
(2)处理时限:急修(60分钟完成);小修(6小时完成);中修(12小时完成);大修(24小时完成)。
(3)同时承诺:若中选本项目,到场工作的维护团队人员须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等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项目: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项目: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施工时接受比选人随时检查。
2.1.5参选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前类似项目(空调维保服务)业绩,且累计业绩≥100万元。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9日10时30分至2024年4月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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