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东湖燃机公司2年(2024年-2025年)热工及电气二次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东湖燃机热电联产工程厂址位于武汉市东湖技术开发区中部,本工程采用2套S109E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采用“一拖一,多轴”配置),汽轮发电机组采用抽凝式机组,本工程机组运行方式为热电联产。
(2)项目采购范围:湖北能源东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第一台套和第二台套燃气轮机联合循环机组及公用系统热控专业及电气二次专业检修维护(含隐患排查项目技改等),大型技改项目和大修不在本合同范围内,但需做好大型技改和大修项目的配合工作。热工、电气专业各派一名运维人员驻场,纳入班组管理。详见第六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3)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两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人员要求:/。
(3)财务要求:/。
(4)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火力发电厂热工及电气二次维护相关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 3 月 28 日 9 时(北京时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 28 日 9 时(北京时间)。
6.2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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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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