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新建风电工程塔筒制作框架采购
金风科技昌吉州木垒县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塔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名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木垒金风天润实验风电有限公司。
1.2、标段名称:金风科技昌吉州木垒县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塔筒采购。
1.3、招标编号: TR.KJCG-2024-GK006- CJML-001
1.4、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介绍:金风科技昌吉州木垒县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东270千米处,东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哈密市为邻,西与奇台毗邻,南与鄯善县隔山相望,北与蒙古国接壤,国界线长约150公里。南北最大长度为198公里,东西最大宽度为138公里,县城距乌鲁木齐市270公里,总面积为22171平方公里。地处天山东段北麓,准格尔盆地东南缘,在与巴里坤县之间有240公里的荒漠地带,人烟稀少。木垒县三面环山,南部博格达山海拔2500~5000米,北部北塔山和大小哈甫提克山海拔1500~2000米,东部蒙罗克山和青居吕山海拔1500~2000米,中部是霍景湟期辛沙漠海拔700~1000米,成为南北东三面高,中部低的半壁盆地,山势由西向东逐渐降低,盆地由东向西倾斜,在地貌上可分为山地、丘、平原、沙漠四个不同单元。地势开阔,地广人稀适合开发风电。
本工程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842.6MW(样机轮换验证期间通过切出常规机组,确保始终不超过800MW总容量在网),共采用100台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6MW~20MW,叶轮直径204m以上,轮毂高度不低于115m。。
1.5、项目地点及交货地点:金风科技昌吉州木垒县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指定机位点车板交货,项目地点参考附件项目风机路勘报告。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本项目50台风机塔架,含支架、附件、塔筒门专用锁具、内附件等,包括风机厂家提供的图纸上所列的所有设备(不含阻尼器及阻尼液,不含塔筒内升降机(电梯),不含锚栓组件,不含照明系统、灭火器、塔筒连接高强度螺栓、助爬器、滑块(也称防坠落装置/防坠落钢缆抓绳器/防坠落滑动器/安全锁扣))、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未列入而且确实是投标人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满足合同附件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齐,且不发生费用问题。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技术规范。钢板原材均为乙供。
混塔的混段(如有)内附件按照《GW-18FW.0175__金风钢混塔架内附件供货标准(通用)》要求供货。
2.2、标包划分及供货要求:
标包 | 机组型号 | 台数 | 机位点交货时间 | 图纸号 | 备注 |
标包1 | GWH204-5.6 | 3 | 5月供货2台 | 10429633 | 首套到货时间5月15日,具体以项目实际通知为准。 |
GWH204-7.15 | 12 | 5月供货2台 | 10430078 | ||
标包2 | GWH221-8.34 | 35 | 6月供货8台 | 10435173 | 具体以项目实际通知为准。 |
2.3、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
运输要求。投标人应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场内道路修建标准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运输车辆的选择应能满足风电场道路建设标准,如后续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超出道路修建标准的部分(征占地补偿、施工工程量、合规手续等)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运输车辆建议最低要求:动力不得低于420匹马力,底盘高度不小于20cm的车辆。运输过程中如有牵引、路面防滑、开道、护送、协调等相关工作由投标人负责(牵引、路面防滑、开道、护送等工作的措施费用、相关协调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对于因非投标人原因现场不具备条件或者无法直接运输至机位点的塔筒及附属设备需要堆放在现场指定堆场的(堆场由招标人负责租赁并承担费用),经协商确认条件具备时再由投标人二次倒运至机位点,投标人需考虑塔架运输车辆在部分机位采用板车吊装,上述二次倒运过程中所使用的吊装机械由招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价格卷中附表1《二次倒运费计算方式》仅供参考,不计入投标报价中,如发生非卖方原因造成的二次倒运,经双方市场询价协商确认价格,由卖方委托二次倒运,价格据实结算。
2、其他要求2.1
(1)中标方应在接到项目部书面通知之日起排产,排产不受合同签订及付款的约束。
(2)其他资料信息详见附件。本次招标提供的机型和筒体材质、塔架高度仅供报价参考,最终以项目实际机型、筒体材料、塔架高度为准。
2.2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
2.3本次采购为综合单吨价合同;报价如有漏项按含在综合单吨价内,不再调整。
2.4塔壁材料价格调差:
2.4.1因物价波动调整价格的范围:本合同仅对【塔壁钢材】进行价差调整,法兰钢材价格不调整。前述调整项目仅调整价差,调整价差部分仅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其他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设备使用费不因物价波动而进行调整。
2.4.2 以“我的钢铁网” http://gc.mysteel.com发布的“价格指数-钢材指数-普钢指数-中厚板绝对价格指数”为钢材价格调差依据。开标前五个工作日(不含开标当天)“我的钢铁网” http://gc.mysteel.com发布的“价格指数-钢材指数-普钢指数-中厚板绝对价格指数”做为“投标期基准价”,每批次排产通知发出前五个工作日(不含发出当天)“我的钢铁网” http://gc.mysteel.com发布的“价格指数-钢材指数-普钢指数-中厚板绝对价格指数” 做为“供货期基准价”。
2.4.3 订单合同(小合同)调整价差的计算方法,具体计算为:调整后钢板价格=(“供货期基准价”/“投标期基准价”×钢板投标单价)。调差以钢材含税价进行计算调整。材料用量以图纸重量为准。如某个工作日我的钢铁网平均指数有多个价格,以当日最后一个价格为准。
下列情况下不予调整: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滞后,而适逢【塔架钢材】价格涨幅达到调整范围的;
以含税价格报价,税率为13%;如遇税法变动,除税法另有规定的情况外,未税价不变,合同未执行部分按照新税法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1.3、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1.4、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1.5、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进度要求。
3.1.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8、投标人必须为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新建风电工程塔筒制作框架采购标段1中标人及备选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发布媒体:平台;
平台。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5日18:00时整止。
本项目标书售价0元人民币(每标段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多汇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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