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对 和平县贝墩镇村(居)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项目 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24-201706-40401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县贝墩镇村(居)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43,890.7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即可。)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机构,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消防相应的经营范围。
3.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求投标人充分了解采购项目需求,了解项目位置、现场施工安装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投标人在规定时间2017年7月6日起至2017年7月10日(报名时间内)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投标单位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表委托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前往采购单位),由采购人盖章确认出具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须知):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62-3387376
汇款账号:200801040000043
银行开户名: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中山支行
注:报价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前来报名,应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交经采购人盖章确认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7 月06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10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旺福路3号(天正花园第二层西边))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