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采购公告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检修技改专项批次非招标
公开询价采购项目采购补充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批)项目采购人为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该批项目进行采购。
2.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及采购范围等见《采购范围及专用资格要求》(附件1)。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应答。
3.1.2业绩要求:
详见《采购范围及专用资格要求》(附件1)。
3.1.3信誉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截止日前存在非正常应答或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被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同品类取消中标资格,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2)应答截止日前存在非正常应答或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被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通报,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授权方不得存在上述情形之一。
3.1.4工程服务类项目安全质量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水电建设工程中,在应答截止日前半年内存在一般安全质量事故或1年内存在较大安全质量事故或2年内存在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3年内存在特大安全质量事故。事故鉴定报告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2)在应答截止日前1年内存在较大安全质量事故或2年内存在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3年内存在特大安全质量事故。事故信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通报、事故快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应答人收到的上述国家机关提供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为准。事故鉴定报告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3.1.5货物类项目相关要求:
(1)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采购应答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采购的产品。
(2)接受代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应答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应答。
(4)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原厂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2 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专用资格要求见《采购范围及专用资格要求》(附件1)。
3.3除专用资格要求(附件1)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1 如非联合体应答,应答人应满足3.1、3.2款的全部规定。
3.3.2 如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满足3.1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成员方应满足专用资格要求中相应的“资质要求”的规定。
(3)联合体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应满足专用资格要求中“人员要求”的规定。
(4)联合体各成员方业绩总和应满足专用资格要求“业绩要求”的所有规定。
(5)联合体协议应详细写明各成员职责分工,工程范围分工及界面分割,签订合同主体、支付及履约等事项。
(6)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获取本项目的应答文件及应答工作。
3.3 其他说明
认可有效期内的《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业绩核实证明函件》(含附件),函件中未包含的信息仍需提供至应答文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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