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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钱桥街道属地企业电气火灾监控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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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钱桥街道属地企业电气火灾监控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钱桥街道属地企业电气火灾监控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钱桥街道属地企业电气火灾监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T-20231201-034)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钱桥街道属地企业电气火灾监控服务项目,本项目包含不限于:①预估150套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含安装)采购,②预估150套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数据分析服务及运营维护服务。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349600元(不含税),393067元(含税)(其中电气火灾监测设备采购费(含安装)不含税金额321300元,税率13%,含税金额363069元;数据分析服务及运营维护服务费不含税金额28300元,税率6%,含税金额29998元)。本项目采购预算为预估值,签订框架合同,按实际需求结算。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每个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标包一:以电气火灾监测设备(含安装)含税单价为基准价,最高限价为折扣(非OFF)100%,折扣(非OFF)=1-下浮率(%)。

标包二:以电气火灾监控设备(1年数据分析服务及运营维护服务)含税单价为基准价,最高限价为折扣(非OFF)100%,折扣(非OFF)=1-下浮率(%)。

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采购内容

单位

含税单价(元)

电气火灾监测设备(含安装)

1套

2142

1年数据分析服务及运营维护服务

1套

188.66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标包一:

采购范围:预估150套电气火灾监控设备采购(含安装),包括不限于运输、包装、检验、安装、质保。本标包电气火灾监测设备(含安装)采购费预算为不含税金额321300元,税率13%,含税金额363069元。

供货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交付期:自接到采购人需求订单之日起30天内设备采购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免费质保3年。

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本次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两者满足其一合同自动终止。

标包二:

采购范围:预估150套电气火灾监控设备1年数据分析服务及运营维护服务。本标包数据分析服务及运营维护服务费预算为不含税金额28300元,税率6%,含税金额29998元。

项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服务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需求订单之日起1年。

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本次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两者满足其一合同自动终止。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标包一

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业绩要求:参选人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3)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4)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

3、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控股及管理关系要求如下:

(1)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高级管理人员: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1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1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1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无锡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参选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无锡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招采活动中串通应答的。

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应答;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应答。

参选人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应答产品(电气火灾监测设备)的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应答产品(电气火灾监测设备)的授权函及质保承诺函(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免费质保3年),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函、质保承诺函原件。若参选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须提供制造商承诺函及质保承诺函原件(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免费质保3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二:

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业绩要求:参选人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3)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4)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

3、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控股及管理关系要求如下:

(1)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高级管理人员: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1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1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1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无锡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参选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无锡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招采活动中串通应答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2.

3.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4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6日24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发售)。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参选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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