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鹤壁)2023年-2024年能源类业务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鹤壁)2023年-2024年能源类业务广告宣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HNTT23110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组织 2023年-2024年能源类业务广告宣传采购,拟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能源业务备电、发电、高速车充电、低速车充电发展中的业务宣传、业务推介、业务培训等服务。采购预算金额60000元。
1.6 标包划分:不划分分包
本次询价的预估规模、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采购种类 | 名称 | 预估规模 (万元,含税) | 项目地点 |
广告宣传 | 2023年-2024年能源类业务广告宣传 | 6 | 鹤壁市 |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份额为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为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3年-2024年能源类业务广告宣传。
2.2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由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合同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额上限,两者以先到为准。
2.4服务响应:接到通知后24小时面对面服务响应。
2.5交货期:(印刷品制作)接到甲方订单后 3 日内完成制作并按照甲方要求时限完成到货至甲方指定地点;需要安装的按照甲方要求时限完成安装;如遇紧急及特殊情况,按照甲方要求时限内完成到货。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3.1.2供应商应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1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广告宣传或印刷品设计与制作业绩)。
①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能够证明该合同履行的至少一张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时间认定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②提供的所有发票,均须同时提供发票查验截图,查验时间应在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至应答文件截止日期间(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
③所有业绩均须同时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官网或合同甲方网站中选/中选/成交候选人公示或结果公示网页截图(须注明网站名称、网址链接。如:http:///)。
注:经现场复核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复用、人为修改等,将否决投标。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3.1.4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1)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应为24小时项目联系人且具有不低于2年的地面活动策划及执行经验;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需拟派专职负责人,负责必备的安保、消防措施等,确保活动现场的人员及设备安全;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个服务团队,每个服务团队人员人数要求不少于3人,团队人员具有不低于2年的活动执行经验;
提供承诺函、人员清单、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活动执行经验证明材料,以及2023年01月以来在供应商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1.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1.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的应答。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和承诺书。
3.1.7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3.1.8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3.1.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列入(全国/河南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执行范围以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范围为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价文件,具体如下: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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