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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夹江公司银江水电站工程闸门项目型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3-11-16    
 获取参与流程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夹江公司银江水电站工程

闸门项目型材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230348 

 包件号:230348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钢板产品,用于中国水利水电夹江水工机械有限公司,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银江水电站与攀枝花金沙江中心区段沿江景观打造项目 银江水电站选址位于攀枝花市城区、金沙江与雅砻江交汇处附近、倮果桥附近的金沙江上,是金沙江水电站梯级开发中的上游段中最末一级水电站,上接金沙水电站,下接乌东德水电站,正常蓄水位998.5m,校核洪水位为1004.92m,总库容5900万m3,为径流式电站。电站装机容量390MW,最大坝高73m,多年平均发电量为 15.69/18.34亿kW·h(不考虑龙盘/考虑龙盘)。

1.1.2交货地点为:

部分产品交货地点为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西河路40号,采购人所在地(约29.586吨);

部分产品交货地点为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小汉镇兴盛路西段19号,采购人协作方(约322.103吨)。             

1.2采购内容:型材(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材质

型号规格

质量标准

采购量(吨)

交货

日期

品牌要求

交货

地点

1

圆钢

Q235B

20

GB/T702

0.007

2023年
11月

30日

攀钢、永洋钢厂、津西、宝得、安阳、包钢、日照、唐山盛材等国内大型钢厂

发夹江

2

热轧工字钢

Q235B

工22b

GB/T706

15.010

发夹江

3

热轧工字钢

Q235B

工28b

GB/T706

4.080

发夹江

4

热轧等边角钢

Q235B

L140x140x12

GB/T706

10.489

发夹江

夹江交货小计

29.586

 

 

 

5

扁钢

Q355B

16x120x2850 4-R3

(附图,详见技术书)

GB/T702

166.453

2023年
11月

30日

攀钢、永洋钢厂、津西、宝得、安阳、包钢、日照、唐山盛材等国内大型钢厂

发德阳

6

圆钢

Q235B

16

GB/T702

0.945

发德阳

7

圆钢

Q355B

20

GB/T702

0.030

发德阳

8

无缝钢管

Q355B

Φ114x9

GB/T8163

0.066

发德阳

9

热轧工字钢

Q235B

工16

GB/T706

2.843

发德阳

10

热轧工字钢

Q235B

工20b

GB/T706

2.594

发德阳

11

热轧工字钢

Q235B

工22b

GB/T706

57.946

发德阳

12

热轧等边角钢

Q235B

L50x50x6

GB/T706

0.004

发德阳

13

热轧等边角钢

Q235B

L80x80x10

GB/T706

0.443

发德阳

14

热轧等边角钢

Q235B

L90x90x9

GB/T706

0.120

发德阳

15

热轧不等边角钢

Q235B

L110x110x14

GB/T706

11.301

发德阳

16

热轧不等边角钢

Q235B

L160x100x14

GB/T706

26.996

发德阳

17

热轧不等边角钢

Q235B

L180x110x10

GB/T706

2.261

发德阳

18

热轧不等边角钢

Q235B

L200x125x12

GB/T706

19.029

发德阳

19

热轧不等边角钢

Q235B

L200x125x16

GB/T706

30.938

发德阳

20

热轧槽钢

Q235B

[12.6(126*53*5.5)

GB/T706

0.134

发德阳

德阳交货小计

322.103

 

 

 

采购量合计

351.689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本次报价为固定价。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型材品牌限定:攀钢、包钢、永洋钢厂、津西、宝得、安阳、日照、唐山盛材等国内大型钢厂。

(2)       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代理商也可提供品牌承诺书,承诺品牌必须与实际供货品牌一致。

(3)       报价人须提供至少2份近两年内同类型型材产品的供货业绩,且供货业绩总量不少于100吨(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代理商可提供制造企业相关资质材料。

(4)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两年内不曾出现严重的质量、供应等负面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其他要求:报价人须明确报价产品生产厂家,实际供货产品品牌须与报价承诺品牌一致,在货物供应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供应商不得更换货源厂家。

(6)       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7)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8)       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止期内不得参与本次招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3、报价有效期:90天。

4、验收方式:

(1)  货物的包装和标志应满足相关国家最新标准、规范规定要求。

(2)  按相关国家最新标准供货,到厂验收,货物发货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质量证明文件必须随货到场。货物到货后的检查包括表面质量、外形、尺寸偏差检查和质量抽样检查。

(3)  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有关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设备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货物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货物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货物出厂的标准。

(4)  货物到厂后,对每批物资进行取样检测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该炉批号的货物供应商均必须及时更换,并不得延误原计划交货期。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货物质量的依据。

(5)  采购方出具验收单据后,货物所有权转移给采购方,但并不解除供应商对其货物应负的质量责任。采购方对货物的目视检查验收,不免除供应商因产品质量问题所承担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包括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6)  采购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货物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供应商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采购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7)  货物到场后,采购方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验收,所有货物数量以理计(检尺)为准,采购方可以对到场货物抽样过磅复核,其磅差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

(8)  采购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应不会因为货物在从供应商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采购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5、合同结算

5.1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6、支付和质保期

(1)       每月供应期与结算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该批货物到货初验合格后10日内买方负责办理结算。

买方每月25日办理当月结算,卖方应提供以下单据:

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送货单位的送货单据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       结算完成后,卖方负责开具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由快递方式送达买方指定人员,发票接收人为:童金,联系电话:18188334496,寄送地址:四川省夹江县漹城镇西河路40号。

(3)       卖方开具发票为: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4)       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5)       货款支付:按月结算,一次性支付。卖方全部合同产品交货完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办理最终验收结算,卖方提供供货产品结算价格的增值税发票、结算单、送货单据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经买方确认后三个月内向卖方支付结算金额的95%,产品结算金额的5%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质保期6个月,期满后无息支付。支付方式:银行电汇转账支付,或占比不超过50%、期限为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建信融通、中企云链票据无息支付。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具体如下:

开票名称为:中国水利水电夹江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11 2620 7500 117U

地址/电话:四川省夹江县漹城镇西河路40号   0833-567 2476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县支行 2306 3901 0902 2100 694

(6)       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为虚假或虚开发票,被相关部门查出,除必须重新给买方提供正规、真实的发票外,还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赔偿、损失、法律责任,并对买方名誉造成影响的,按合同总金额10%给予赔偿。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3年11月20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平台网站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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