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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三分局新疆精河一级项目聚脲防渗涂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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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003-230047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精河一级项目采购一批聚脲防渗涂料,采购物资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河县托里镇,距精河县城64km,距博乐市147km,距乌鲁木齐484km。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公司精河一级项目所需聚脲防渗涂料。

2.3.采购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双组分喷涂聚脲防渗材料

详见2.6质量技术要求

16

 

2

界面剂

0.9

 

3

层间处理剂

0.6

 

说明:1.本次询价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现场实际计量为准,单位为吨。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询价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2.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规格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分批供应,每批次交货时间以询价人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投标人须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交货至精河项目工地。使用周期预计在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

2.5.交货地点: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精河一级项目部工地指定地点。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满足《喷涂聚脲防水涂料》GB/T23446—2009国标规范要求。

2.6.2.卖方在交货时,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型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须满足条款2.6.1标准要求;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

2.6.3. 喷涂聚脲防水涂料的性能除符合本招标文件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2.6.4.选用双组分喷涂聚脲防渗材料,基本性能指标应满足表6.4-1的要求;界面剂和层间处理剂的基本性能指标应满足表6.4-2和表6.4-3的要求:

表6.4-1  双组分喷涂聚脲防渗材料基本性能表  

序号

项    目

技术指标

1

固体含量/%

≥98

2

胶凝时间/s

≤30

3

表干时间/s

≤80

4

拉伸强度/MPa

≥20

5

断裂伸长率/%

≥350

6

撕裂强度/N/mm

≥50

7

低温弯折性/℃

≤—40,无破坏

8

不透水性

1.2MPa,48h不透水(厚度3mm)

9

加热伸缩率/%

伸长

≤1.0

收缩

≤1.0

10

黏结强度/MPa

≥2.5

11

吸水率/%

≤3.0

12

硬度(邵A)

≥80


表6.4-2  界面剂基本性能表

序号

项    目

技术指标

1

表干时间/h

≤6

2

黏结强度/MPa

≥2.5


表6.4-3   层间处理剂基本性能表

序号

项    目

技术指标

1

表干时间/min

≤40

2

黏结强度/MPa

≥2.5,且涂层无分层


2.7.结算及付款方式:

2.7.1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

2.7.1.1在货物数量及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买方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过磅数量为结算数量,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7.1.2卖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买方该批次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2.7.1.3买方收到发票原件并认证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挂账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该批次材料货款的95%,剩余货款的5%作为材料质保金。每批次材料质保金在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7.1.4合同执行期间的调价方式:本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予调整。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2.8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支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报价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保证金统一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

3、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报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2020年至今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提供不少于 1 份的聚脲防渗涂料检测报告。

3.2.报价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100万元 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聚脲防渗涂料供货业绩(注明工程类别),在2021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1 个(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4.报价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照税前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3.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9.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 17:00 前在平台注册、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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