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2023-2025年任城区秸秆禁烧视频监控业务禁烧关键期驻场服务询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2023-2025年任城区秸秆禁烧视频监控业务禁烧关键期驻场服务询价采购项目JITT-CG-2023-00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行业拓展部项目情况,需要为任城区秸秆禁烧视频监控业务禁烧关键期所产生费用进行询价。本次采购预估规模:含税金额86500元,不含税金额81603元,税率按6%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应答人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1.6不划分分包,成交人1家,份额100%。
1.7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8650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任城区秸秆禁烧视频监控业务禁烧关键期所产生费用所产生费用进行询价。
2.2服务期限:2年。
2.3服务地点:济宁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
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书
3.3控股管理要求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注:须提供承诺书。
3.4供应商关联关系
(1)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须提供承诺书。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列入菏泽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注:须提供承诺书。
3.6.不同参选人在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注:须提供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价文件,具体如下: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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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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