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改造工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3、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7、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9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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