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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员工团队教育拓展活动服务(运输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日期: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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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员工团队教育拓展活动服务(运输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广东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培训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3-D-E04159C01】。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东省内。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内。

(3)预算金额:94.9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本次拟采购1家合格的供应商,提供员工团队教育拓展活动服务所涉及的车辆运输及配套服务。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参选价格限价要求详见《附件1:报价表》,参选人参选报价超过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选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市际包车客运),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2  业绩要求:参选人近四年(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要求合同金额达9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复印件,金额以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同类项目指客运服务类或车辆租赁类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及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复印件;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    参选人其他资格要求如下,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或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个体户或联合体参选,2022年度使用情况评估不合格供应商以及列入广东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参与遴选。

2.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参选人不得存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参选信誉承诺函》。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01月0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01月0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01月0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01月0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1)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01月0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2.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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