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020年黄山馆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耩刘村南进村路沥青改造工程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施工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公路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0.547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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