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某小区智能化安装工程项目(台东营销中心)(项目编号:JSZB-2023-10917),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某小区智能化安装工程项目(台东营销中心),主要包含门禁、楼宇对讲系统(小区对讲管理总机、单元对讲主机、户内对讲分机、读卡器等)、监控系统(室外监控摄像设备、电梯监控摄像设备、结构化多摄摄像机、交换机等)、道闸系统、人行通道系统(控制设备、停车场管理设备等)、电子巡更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机房UPS、运维及相关辅材及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服务等工作(详见比选文件)。
本次比选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项目地点 |
1 | 评估产品新目录编码:CP01720 评估产品新目录名称:系统集成服务 | 系统集成服务 | 详见比选文件 | 盐城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项目规模:1261500.00元(含税)。
1.3项目地点:供货地点为盐城市境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并通过验收。
1.5★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标包。
1.6★质量要求:设备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安装质量符合各项技术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并通过甲方验收。
1.7★免费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相关硬件质保由原设备厂家提供。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261500.00元(含税),其中设备材料部分含税价格最高参选限价为806925.00元(含税),系统集成部分含税价格最高参选限价为454575.00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3参选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注: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原件备查。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招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 10 日至2023 年03月 13 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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