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电福富、福建讯盟、北京福富废旧物资处置重新公开询价 (项目编号:FJZT-2023-10217 ),询价方为【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询价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回收商(以下简称回收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主要处置中电福富、福建讯盟、北京福富老旧、废旧设备。
1.2处置内容:具体处置清单请见附件。
1.3提货地点:以询价人最终指定地点为准。
1.4★提货时间:在甲方发出提货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与甲方的需求部门代表及甲方委托的代理公司人员共同前往甲方指定地点办理提货手续,乙方应在到场后三日内全部提取完毕(提货时间只能为非工作日)。
1.5本项目成交回收商数量为1个。
1.6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分包。
1.7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不涉及。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8本项目设置最低限价,最低限价详见报价表各单项最低限价,回收商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回收商资格要求
2.1回收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回收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价人和询价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1.4询价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回收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应答均将被否决。
2.2回收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询价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成交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回收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回收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采购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 询价文件获取
3.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7日12时00分至2023年3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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