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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3年一体业务订单核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02-28    
 获取参与流程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3年一体业务订单核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3年一体业务订单核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DXCG-SCTT-LZ-20230204)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拟采购泸州市分公司2023年一体业务订单核查技术服务,预估含税金额48.6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订单准确性稽核:配合开展订单所有细项逻辑性稽核;

(2)订单分析:预出账异常分析、每月与运营商多个系统所有细项清理比对形成差异基础表,配合开展后台分析;

(3)上站核查:对订单异常、出账差异、运营商质疑等情况站点进行上站核查,提供相关清查设备,收集现场挂高、共享关系、运营商设备系统等产品信息,配合完善对账明细表,提供订单修改所需所有信息资料。

1.6    标段划分:                  

R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R 一家,中选份额:100%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R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序号

名称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预计数量

1

订单准确性稽核、分析

23000.00元/月

12月

2

上站核查

350.00元/站

600站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拟采购泸州市分公司2023年一体业务订单核查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四川省泸州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和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资质要求: /

3.3财务要求:参选人需提供2020、2021年两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1)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2)参选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3)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利润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利润表。原件备查。

3.4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累计金额不低于25万元的国内类似项目业绩。(1)类似业绩范围:服务支撑或信息支撑或技术服务类业绩。(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若计算累计业绩金额则需提供合同项下发票,以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必须提供项下结算发票,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或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5信誉要求: /

3.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3.7其它要求:参选人可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8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9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10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或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11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四川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纳入运营支撑服务或信息支撑或技术服务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应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应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还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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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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