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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2022-2025年公务及生产车辆维修及保养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

   日期:2023-01-31    
 获取参与流程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2022-2025年公务及生产车辆维修及保养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2022-2025年公务及生产车辆维修及保养项目(项目编号:XHTC-FW-2022-201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2022-2025年公务及生产车辆维修及保养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选人数量:1名。

1.8份额占比及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含税)。

综合排名

份额占比

预算金额(含税)

备注

第一名

漯河100%

20万元

/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0%(不含税),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2022-2025年公务及生产车辆维修及保养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服务期限要求:3年。

2.3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4签约模式:拟采用统谈统签方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框架合同。

2.5合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年或采购人上级公司集采结果实施执行或订单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额上限时自动终止,三者以先到为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参选人2019年09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车辆维修保养类项目业绩。【(1)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采购内容、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2)如提供的业绩为框架合同或框架协议的,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单(合同)或发票,合同累计金额以订单金额或结算金额或发票金额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单(合同)或发票时间为准。(3)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3.3信誉要求:参选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其他要求:

(1)参选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接受代理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09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09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09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河南区域“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或“黑名单”的。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1月31日至2023年02月0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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