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铁塔定西市分公司采购充电桩施工服务-浪涌保护器、接地及绝缘漆施工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2年中国铁塔定西市分公司采购充电桩施工服务-浪涌保护器、接地及绝缘漆施工服务,项目编号:DXTT202237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
■1家,中选份额:100%。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报价折扣100%,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浪涌保护器、接地及绝缘漆施工服务。
2.2工期:自接到订单之日起三日内完成施工。
2.3保修期:自终验合格后12个月。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止。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换发的相应等级资质。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由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附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发文。
3.4参选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参选人须提供:
(1)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
(2)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
其中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须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和2022年1月1日起任意连续三个月能体现人员姓名的由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保征收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电子件或扫描件。
3.6参选人应具备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应答截止之日同类项目业绩,数量要求一个或以上。
3.7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之内、在全国或甘肃省范围内禁止参加同类项目采购活动的;
(11)不同参选人的应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有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情形的;
(13)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30日00时00分至2023年1月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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