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YNTTCG20190643
2.2服务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教职工交通车服务 | 向供应商购买交通运输服务,由供应商派出交通车和驾驶人员接送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车往返于昆明主城区和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之间(昆明主城区设置多个发车点、停靠点,车辆从不同路线行驶,具体发车地点及发车时间、行驶路线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项 |
2.3 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每满一年须由采购人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不合格则自动终止合同,若考核合格则继续服务,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2.4 服务地点:云南艺术学院指定地点。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6采购预算:1100000.00元/年(人民币每年壹佰壹拾万元整)。(其中10万元为机动用车经费。每季度按照正趟和加趟车次据实结算。)最高限价:1000000.00元/年。
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8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等)(2019年新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或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后交由磋商小组进行审查,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3.2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复印件加盖鲜章)。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 01 月 06 日起至2020年 01 月 10 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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