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排水净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3年排水净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次氯酸钠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比选内容: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采购比选货物清单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时间 | 备注 |
次氯酸钠(液体) | GB/T19106-2013 | 吨 | 400 | 12个月 | 暂定量 |
注:本次比选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2供货期12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供货期内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运到比选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现场清理等工作。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比选产品的生产企业(制造商)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销售商,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销售商时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和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生产企业准予投标人拟销售投标产品的许可复印件)。生产企业和销售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为废标。
3.1.1投标要求:
(1)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投标人该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第三方和投标人公章,其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是可运输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中第5类第1项产品);
(3)2019年以来任意一年,满足本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包含但不限于用于排水净水材料的:次氯酸钠年销售量达到500吨;
提供销售合同或销售证明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对应数量的发票(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
为保证按时供货,投标人提供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比选人指定使用现场的承诺。
3.2本项目投标人及其高管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2年9月至11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5以上资料除注明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均须提供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2年12月16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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