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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五公司金沙江银江水电站砂石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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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005-220082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五公司银江项目采购中粗砂(机制)材料一批,采购物资拟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银江水电站坝址位于攀枝花市主城区密地大桥和倮果大桥之间金沙江河段,上距密地大桥约3.0km处,下距倮果大桥约2.5km处。

银江水电站工程的开发任务为发电、改善城市水域景观和取水条件等。水库正常蓄水位998.5m,死水位998.0m,总库容5900万m³,调节库容180万m³,库容系数0.003%,为径流式电站。电站装机容量390MW,坝顶总长358.75m,坝顶高程为1008.00m,最大坝高73m,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5.69/18.34亿kW•h(龙盘建成前/后)。

银江水电站枢纽主要建筑物采用一字型布置,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 1008.00m,最大坝高73.00m,坝轴线长度385.75m,从左至右共计14个坝段。。

2.2采购范围:中粗砂(机制)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中粗砂(机制)

0-5mm

6730

 

 

以上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单位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随进度需要分批供应,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按通知到货日期按时、足量送货到交货地。

5、交货地点

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烂院子水电五局银江水电站施工现场。

收货人:陈海英  联系电话:18697318229

6、质量技术要求

6.1 中粗砂(机制)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

6.2中粗砂(机制)的细度模数:2.2~3.0内。

6.3 上拌合楼的中粗砂(机制)含水量应均衡;且不大于6%;净料中多余的水分应考虑以足够的堆存脱水时间等措施来解决。

6.4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免费送样品20公斤,同时附上所送样品的检测报告。样品邮寄至: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密地物流园98号水电五局银江项目部。

6.5所送样品的外观和规格型号必须满足询价人招标文件要求,配送的未清洗的中粗砂(机制)及以次充好产品的,询价人拒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结算周期、支付方式

(一)材料价款的结算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分批次供货。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投标人凭询价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一式四份)和《收货清单》(当期收货凭证的汇总),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在办理结算时,投标人须按结算金额向询价人出具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或13%(一票制),以及询价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付款及支付方式

付款比例及支付方式:询价人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并在结算后30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投标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支付。

8、质量保证金

按照询价人当期应付结算款的5%暂扣,当期货款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3个月)满15日内由询价人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9、履约保证金

9.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以银行保函或现金做为担保,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银江水电站CⅢ标项目经理部收取。

9.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及返还方式

a.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b.因招标人原因导致中粗砂(机制)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的延长。

10、投标保证金

10.1金额: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10.2缴纳方式: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投标人账号均不同),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即可。

11、价格组成及调整

11.1、本询价涉及的中粗砂(机制)综合单价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包括中粗砂(机制)的生产成本、税金、机械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出厂检验试验费、过路过桥费等所有货物到场前的各项费用及所有杂费等交货前发生的所有费用一并组成的综合交货单价。综合交货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保持不变。

11.2、合同执行期间的调价方式

本文件涉及的产品以投标报价为准,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

11.3、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产品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含税单价按照新税率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调整后含税单价=【调整前含税单价/(1+13%)】*(1+调整后增值税税率)。

12、计量及验收方式

12.1计量方式

中粗砂(机制)计量单位以“吨”为计量单位,按询价人实际验收合格数量进行结算。

12.2. 中粗砂(机制)验收

12.2.1投标人负责将中粗砂(机制)运送到询价人指定料场,双方以询价人地磅称量结果扣除超标含水率部分重量来确定每批供货数量。如有异议,可选择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过磅。

12.2.2投标人所供中粗砂(机制)运到询价人指定的工地仓库待检料仓区,待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检验不合格由投标人自行将中粗砂(机制)运走,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2.3投标人应接受所供中粗砂(机制)在询价人指定工地仓库待检料仓内按询价人规定的检测程序、方法并认可检测结果,并接受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业主等单位和部门的抽检。若所供中粗砂(机制)经检测或抽查不合格时,投标人负责将不合格料从询价人堆存仓库全部清除并承担其费用。询价人实验室及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检测不能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12.2.4若因投标人所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给询价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含业主、监理等单位和部门对询价人的罚款等)。

12.2.5投标人承诺其供应的中粗砂(机制)全部为最初取样检验地(银江镇烂院子)的细骨料,且无掺合、混杂其他地点的细骨料,内外一致。
   12.2.6过磅时,询价人试验室测定该批次的骨料含水量,如果投标人供应的中粗砂(机制)其含水量超过4%,计量时则核减其超标部分水重量。 

12.2.7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中粗砂(机制)运输作业符合安全及环保的相关要求,若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各类安全及环保事故,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且与询价人无关。

12.2.8双方共同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计量,并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

12.2.9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询价人有权拒绝签收,投标人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投标人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询价人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12.2.10交货时询价人仅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及外观进行检查,询价人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投标人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13、投标人资格条件

13.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
    1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3投标人能开具税率为3%或者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材料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1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6投标人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8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13.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3.10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13.1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采平台供应商黑名单中。

1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10月 23日17:00前在平台注册、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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