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4年南平市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安装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2-2024年南平市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安装服务项目(GPDI-FZ-2022-02611)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2022-2024年南平市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安装服务项目。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二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19.19元/台,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充电桩3000台设备施工服务,包含充电桩设备及支架、方钢的材料和安装,充电使用说明制作张贴,市电引入的线缆和实施、充电桩设备的调试等。
项目名称 | 数量(台) | 不含税单价预算(元/台) | 不含税总价预算(元)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单价预算(元/台) | 含税总价预算(元) |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2-2024年南平市充电桩施工 | 3000 | 119.19 | 357570 | 9% | 129.9171 | 389751.3 |
2.2合同有效期: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订单下发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或在框架金额(合同上限)执行完毕止,以先到的为准。
2.3工程保修期:自完工交付验收合格之日(从签署交付验收单)起计算12个月。
2.4施工周期:单项工程接到订单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
2.5实施区域:南平市。
2.6工程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7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充电桩设备及支架以外)。
2.8项目类型:施工类
3.应答人资格要求
2.
3.
3.1企业性质: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参选人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还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应答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还须提供相关授权书及承诺函。】
3.2企业资质:参选人须具备以下①、②资质之一: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上文中所列的“有效期”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应答截止之日。】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上文中所列的“有效期”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应答截止之日。】
3.4人员要求: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1人。【评审依据:①、提供A/B/C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清晰复印件/扫描件;②提供三类人员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选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
3.5业绩要求:参选人提供1份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止充电桩施工维护相关业绩。【评审依据: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复印件/扫描件。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框架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若有)、框架金额(若有)、合同签章页),以及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为准;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不清晰或者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3.6控股及管理关系:(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评审依据: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表。】
3.7增值税发票要求:承诺中选后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评审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3.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 “禁止交易企业”或本次采购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的。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10信用要求:参选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参选无效。
【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③参选人提供的材料与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参选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08月17日23时30分至2022年08月22日2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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