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2年资产鉴定整合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2年资产鉴定整合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TLTT2022-1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整合服务包括设备拆检、设备整合、设备加电检测等步骤,其中设备加电检测由服务单位实施,并出具检测报告。
1.拆旧物资鉴定、维修整合。拆旧物资整合主要是对拆迁基站拆旧物资、建设改造拆旧物资、维护改造拆旧物资做初步鉴定,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维修整合,再次利用。根据区公司文件要求目前整合的物资主要有空调、开关电源、FSU、室外机柜、蓄电池等。
2.物资日常管理,拆旧物资整合服务单位对入库物资进行日常管理,根据出入库单进行日常台账登记、每月定期对物资整合情况进行分析,盘点,提交运营维护部分析月报;根据整合情况定期移交可用物资到工程库房,并做好日常移交记录;对于不能整合的报废物资配合完成资产处置。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采购预算:不含税150000.00元。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折扣报价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2年资产鉴定整合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或本次预算执行完毕
2.3服务地点:内蒙古通辽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如下证明之一:
a.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b.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c.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d.税务局出具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
e.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参选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参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同类服务业绩经验(同类服务是指开关电源、空调、一体化机柜、配电设备、动环、蓄电池中任意三种资产类型的整合、维修维保或检测服务。
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或框架协议、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
单项合同以签订的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确认时间;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结算单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确认时间。);
(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
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3)自公告发出前一个月至开标日(应答日),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5)参选人不得出现与其他参选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适用于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项目);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8月17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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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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