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2022年衢江区后溪镇特型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2022年衢江区后溪镇特型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ZBX2022026)
1.2比选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
1.3比选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拟采购项目所需的衢江区后溪镇特型塔所需的塔体、亮化以及塔基。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含税总预算为288万元。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采购包。具体采购包划分如下:采购包1:塔体;采购包2:亮化;采购包3:塔基。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兼投兼中。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含税预算(万元)
1 采购包1 塔体 179.06
2 采购包2 亮化 40.94
3 采购包3 塔基 68
总计 288
1.7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各采购包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各采购包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参选一览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拟采购项目所需的衢江区后溪镇特型塔所需的塔体、亮化以及塔基。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交货期/建设工期:采购包1、2下发通知后60日内完成货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采购包3下发通知后60日内完成交付。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交货/建设地点:浙江衢州衢江区后溪镇(比选人指定地点)。
2.5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适用于采购包1: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3.2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
1、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本项目至少须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项目至少须配置一名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说明:(1)须提供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人员不予认可;(2)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截止至参选文件递交所在月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否则不予认可;(3)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与现场施工人员兼任,否则,该现场施工人员不予认可;(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否则不予认可。
3.4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6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控股管理关系:
(1)在比选公告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参选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中国铁塔列为浙江省衢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或衢州市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0)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适用于采购包2: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3.2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如为参选产品中主要产品(LED灯具)的代理商,则参选人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同一型号产品的唯一授权代理文件,否则不予认可,不接受同一产品型号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选。
3.3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人员要求
1、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本项目至少须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项目至少须配置一名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说明:(1)须提供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人员不予认可;(2)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截止至参选文件递交所在月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否则不予认可;(3)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与现场施工人员兼任,否则,该现场施工人员不予认可;(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否则不予认可。
3.5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7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控股管理关系:
(1)在比选公告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参选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中国铁塔列为浙江省衢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或衢州市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0)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适用于采购包3: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3.2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
1、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本项目至少须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项目至少须配置一名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说明:(1)须提供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人员不予认可;(2)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截止至参选文件递交所在月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否则不予认可;(3)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与现场施工人员兼任,否则,该现场施工人员不予认可;(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否则不予认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1)在比选公告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参选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中国铁塔列为浙江省衢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8)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或衢州市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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