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003-220050
1、采购条件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采购粉煤灰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城西南的四棵树乡和赵村镇境内,电站距鲁山县城直线距离约51km,距郑州和洛阳的直线距离分别为157km和109km,距香山500kV变电站约70km。
项目经理部施工地点分上库区与下库区,且互不相通,上、下库进场道路均有沥青混凝土路段,路宽约7米。其中上库作业区域经四棵树乡或尧山镇进入后背沟(珍珠潭),从后背沟(珍珠潭)到上库库区有约1.8公里泥结石路段,路宽约2.7米,目前该路段正在改造扩建,拓宽后满足运输条件,运至项目指定地点。
下库作业区经311国道运输至李子峪村南坪组,再经李子峪村南坪组至拌合站,南坪组至拌合站运输道路为李子峪村乡道,乡道长度约3km,宽度3.0~4.5m的混凝土路面;及1.0km的施工临时道路,道路平均宽度约5m,最大纵坡10%,最小转弯半径为12米。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所需粉煤灰。
2.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粉煤灰 | II级 | 2900 | 吨 | 上库区(位于珍珠潭附近) |
2 | 粉煤灰 | II级 | 2900 | 吨 | 下库区(位于李子峪村附近)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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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0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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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以上比价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比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粉煤灰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做调价。 |
2.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供应,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报价人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2.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工地指定地点。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满足国标技术要求《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2014中Ⅱ级粉煤灰技术要求、《水工混凝土掺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5-2007技术要求。
*2.6.2主要性能指标:细度(45μm方孔筛)(%)≤25,需水量比(%)≤105,烧失量(%)≤8.0,含水量(%)≤1.0,三氧化硫含量(%)≤3.0。
2.6.3交货同时提供该批粉煤灰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若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原件,需加盖销售厂家鲜章,注明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原件存放位置),一式三份,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
2.6.4报价人需提供应对市场出现供料紧缺时的供货方案及措施,且不能以此为由出现断供或涨价。
2.6.5其他:以上标准均按照最新标准执行。除以上所列举的标准外,报价人所供粉煤灰还必须符合所有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2.7.结算及付款方式:
2.7.1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二份,需方一份,供方一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2日前到需方办理《材料结算单》。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2.7.2付款方式:
(1)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需方收到供方发票5个工作日内财务挂账,挂账后两个月内,需方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资金(包括E信通、电建融信)等支付方式支付货款,支付结算款的97%,扣留3%货款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将按挂账日期计算,材料质保金在6个月内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金采用6个月滚动无息退还。
(2)各报价人需按照银行转账(该报价金额填入系统作为投标价)、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资金(包括E信通、电建融信)等支付方式分别报价(详见报价表)。根据实际情况,当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资金等时,最多不超过6个月,承诺到期承兑,但不提供未到期保贴业务,由报人承担贴息。到期承兑直接办理银行托收,未到期贴现需在指定金融机构或平台办理,未到期贴现费由报价人承担。
2.8 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
支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保证金统一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3、报价人资格条件3.1.报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含加工生产),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品取得2020年至今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提供不少于1份的检测报告。
3.2.报价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粉煤灰供货业绩(注明工程类别),在2020年至今的粉煤灰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4.报价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6月21日17:00前在平台注册、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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