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地方税务局设备购置(含办公设备及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沧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经采购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采用询价方式对临沧市地方税务局设备购置(含办公设备及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临沧市地方税务局设备购置(含办公设备及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采购内容如下:
第一合同包:办公设备采购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笔记本电脑 | 详见询价文件 | 10 | 台 |
2 | 便携式执法记录仪 | 详见询价文件 | 5 | 台 |
3 | 碎纸机 | 详见询价文件 | 5 | 台 |
4 | 扫描仪 | 详见询价文件 | 1 | 台 |
5 | 彩色打印机 | 详见询价文件 | 1 | 台 |
6 | A3双面打印机 | 详见询价文件 | 1 | 台 |
7 | 摄像机 | 详见询价文件 | 1 | 套 |
采购预算价 | 205500.00元(大写:贰拾万零伍仟伍佰元整) |
第二合同包:音响设备采购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大会议室音响设备 | 详见询价文件 | 1 | 套 |
2 | 小会议室音响设备 | 详见询价文件 | 1 | 套 |
采购预算价 | 107000.00元(大写:壹拾万零柒仟元整) |
2.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2.3配送安装地点:临沧市地方税务局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2.5设备整机和质量保修期:满足采购人需求。
2.6本次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并须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2.7供应商资格满足要求的可分别对各合同包提出投标申请。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国内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完成本次采购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均可报名,不可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3、参加的询价申请单位应具有从事相关设备生产或销售、安装、售后服务的能力;
4、近三年具有同类项目供货业绩;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6、询价单位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针对本次项目“笔记本电脑”、“彩色打印机”、“A3双面打印机”、需提供生产厂家专项授权及随机三年质保服务协议原件等材料;“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对投标单位及生产厂家资质要求:1、所投产品应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GA/T 947-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原件(或根据情况选复印件加盖厂家红章),所有规格参数要求以出具的检验原件报告检测结果为准,并逐一核对; 2、设备制造厂家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红章; 3、设备制造厂家应具备相应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红章; 4、设备制造厂家应具有执法记录仪后台管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红章; 5、所投产品应具有“一种带有红蓝爆闪灯的执法仪”专利证书 6、若是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注:以上相关证书有一项或多项条款不满足者,做无效投标处理。
7、询价单位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销售地点或售后服务场所。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8日至2017年09 月0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公休日除外),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临沧市临翔区茶苑大厦2栋4单元1109室)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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