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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乐东黎族自治县分公司2022年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充电桩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日期: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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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乐东黎族自治县分公司2022年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充电桩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乐东黎族自治县分公司2022年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充电桩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NTT-SCMX-BX-2022016)

    1.2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乐东黎族自治县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项目预算预估为含税827400.00元

    1.6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7标包划分:

þ不划分

¨划分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þ一家,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人。

¨两家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þ设置最高限价:(1)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具体内容如下:①设备采购部分(5台160KW双枪直流充电桩设备、1台800KVA箱变、辅材)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为712000.00元;②设计施工部分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为115400.00元。③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乐东黎族自治县分公司2022年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充电桩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本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建充电桩设备、充电桩基础、场地标识广告、消防砂池及工具、消防砂池及器具、限位器、标识标志、监控系统、箱变及箱变基础、新建地网、电力维修井、设计及试验费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平台接入和竣工报验、完成主要服务车辆充电调试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预算为含税价格827400.00元。其中:(1)设计施工部分(含高低压设备、新建充电桩设备的施工、停车场系统、配套设施等)含税115400.00元;(2)设备采购部分(5台160KW双枪直流充电桩设备、1台800KVA箱变、辅材)含税712000.00元。

2.2建设地址:海南省乐东县。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技术及质量标准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设备材料要求满足国家标准以及技术标准。

2.7设计施工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日起45天内完工。充电桩供货期要求:自采购人下单后15个工作日内到货。变压器供货期要求:自采购人下单后15个工作日内到货。

2.8设计施工质保期:合同设备(含配套软件)质保期不低于设备投运后36个月。充电桩设备质保期:质保期为设备投运并终验通过后不低于36个月。变压器设备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设备投运行后24个月。

2.9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营业执照: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参选,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2企业资质:

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施工资质: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改革后所换取新证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改革后所换取新证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参选人须至少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改革后所换取新证为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如换证,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当具备相应分工专业的资质。

3.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配备1名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2)三类安管人员: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施工项目经理(1名):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证书,及自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3.4业绩要求:

参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种业绩:

(1)参选人须至少具备一项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电力或机电工程的施工、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2)参选人须至少具备一项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充电桩设备销售业绩。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相同合同不重复计分。参选人须根据合同类型,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2)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可提供系统订单截图,以订单或结算单据的金额和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4)如是联合体参选,本项按合计计取。

3.5财务要求:参选人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控股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全国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和“主要人员信息”的截图。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海南省乐东县】“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海南省】同类服务“严重负面行为”的(被移除的除外)。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以及对应款项要求提供的相应查询截图。

3.8联合体参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如参选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三家(含牵头人及成员),联合体成员中应涉及充电桩设备、施工、设计三部分专业;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专业划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应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参选;

(5)参选人的应答文件及中选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选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9代理商参选:充电桩设备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授权唯一代理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其它参选人参选。

证明材料:(1)参选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相应的“制造商资格声明”。(2)参选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相应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函”。

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参选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作否决参选的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2 年 04月 19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2 年 04月21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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