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铁塔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监控信息化一期项目信息集成服务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因通过初步评审的家属本项目第一次失败,现进行第二次比选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芜湖铁塔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监控信息化一期项目信息集成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4-14-04D-2022-D-D04813C0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1.5.1 项目名称:芜湖铁塔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监控信息化一期项目信息集成服务项目(第二次)。
1.5.2 采购内容:针对厂区内物流园、堆场、码头进行监控、机房和网络智能化信息集成服务并对应提供调测、维保、培训服务。项目质保一年,同时提供日常巡检保障一年,两年内如遇到需产生大额费用的维保实施则另行商议。
1.5.3 采购规模: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67.76万元。
1.5.4 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5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选人。
1.7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67.76万元(含税),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监控信息化一期项目信息集成服务。
2.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3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集成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订单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只提供订单,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原件备查。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列入中国铁塔及其分支机构负面行为清单或明文规定的业务禁入期的供应商。
(10)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10.1)参选人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信息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且未提供合理说明。
(10.2)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10.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10.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3.7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3月28日17时30分至2022年03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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