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聊城分公司2022年水泥桩采购与安装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聊城分公司2022年水泥桩采购与安装项目 LCTT-CG-2022-008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因公司业务场景需要,为加快5G基站建设进度,现需对水泥桩进行采购,预计采购直径∅ 900mm的38基水泥桩,具体工程量以图纸尺寸按实际吨数为单位计算。含运输及安装等工作。包含场地平整、挖土方、槽底钎探、打拔水泥桩、桩心及周边的混凝土浇筑、泥浆外运;包括水泥桩制作、混凝土等主材及辅材费用;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使用费用。项目预算为1710000.00元(不含税)。
1.6 标包划分: 不划分分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710000.00元(不含税总价)。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直径∅ 900mm的水泥桩
2.2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实际执行达到框架金额上限止,以先到达的为准。
2.3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0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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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依法设立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3资质要求:
(1)参选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之一: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参选人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3.4人员要求:
(1)参选人的主要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参选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参选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不少于1人;
(4)参选人拟派登高人员须具备有效期内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不少于2人。
注:参选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资格证书和2021年1月(含)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参选人或其分支机构。
3.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及合同下至少一张发票(相应发票需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询截图且发票日期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范围内)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水泥桩销售业绩。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
注:以上要求须提供承诺书、相关材料及相关网站截图。
3.8 参选人关联关系审查
(1)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未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的,信息一致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参选人关联关系承诺书。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3.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参选单位应提供其产品制造厂房的相关证明材料:1)标有参选单位单位名称的厂房或厂区大门全景照片一张,单位名称必须完整、清晰;2)应答产品生产车间内部全景照片两张,照片中应包含应答产品的制作工具、应答产品的制作原材料等内容;3)参选单位产品制造厂房的产权证明资料,参选单位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房产证明且产权人应为参选单位单位本身,参选单位非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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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5.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2 年 3 月 14 日至 2022 年 3 月 16 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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