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2022-2023年临时租用车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拟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2022-2023年临时租用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TT-BX-202201]”进行采购工作,本项目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批准采购,资金来自采购人,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2022-2023年临时租用车辆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郴州铁塔公司临时租车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1.3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含税预算金额约为15万元,具体执行规模、金额根据实际工作量派发订单为准。
1.4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和份额,选取1名中选人。
1.5报价方式:应答人根据不含税租车金额进行折扣报价。
1.6上限控制价设置:本项目设置上限控制价,上限控制价为100%,应答人折扣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则做否决应答处理。
1.7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双方法定代表/负责人或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后截止。
2.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应答人须提供在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字盖章页时间为准)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即租车服务类业绩)。
注: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则以明确金额为准;合同中无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2.3应答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承诺函。
2.4应答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骗取中选情形的;
(6)在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7)在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时间为准);
(8)自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被纳入中国铁塔或湖南铁塔供应商黑名单且尚处于禁入期的;
(11)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5应答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3.报价要求
应答人作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应答人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得对报价做出任何修改。
4.获取比选文件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2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2年2月14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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