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2021年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2021年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SXMX-TT-BX-21-009-A)。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员工食堂设备供应及安装、约定时间及地点交货、安装调测指导及约定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
1.6 标包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13 万元(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详见报价表
2.2实施期限:截至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后合同到期终止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上级单位出台的新的指导意见。
2.3实施地点:陕西省 安康市。
2.4采购金额:13 万元(含税)。
2.5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件,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参选人须为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或销售证明文件,若同一制造商有多个代理商应答,多个代理商应答无效。制造商应答的,其代理商应答无效。
3.3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参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或框架合同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订单或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原件备查)。
3.5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4日00时00分至2021年12月2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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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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