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2年履职保障用车租赁采购项目(重新询价)询价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2年履职保障用车租赁采购项目(重新询价)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2年履职保障用车租赁采购项目(重新询价)(项目编号:CITCC-TLTT2021-3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需求需要租赁履职用车1辆,要求标准为排气量在1.8升(含)以下、购车价格18万元以内。
采购预算:含税9万元。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个,份额100%
1.8 本项目设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9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2年履职保障用车租赁采购项目(重新询价)所需的服务。
2.2合同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3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应答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如下证明之一:
a.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b.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c.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d.税务局出具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
e.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供应商须具备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为准)的车辆租赁类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
(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询价文件。具体如下:
5.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00分至2021年12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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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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