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DZ2021125
项目名称: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农药、兽药残留检测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询价公告
泉州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安溪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农药、兽药残留检测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 询价 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QZDZ2021125。
2、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文件第四章》。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无。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
5、报名
5.1报名期限:为2021年 11 月 22 日至2021年 11 月 24 日止。
5.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泉州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安溪县参内镇参洋车站6楼601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文件300元。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的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6、询价文件的获取
6.1询价文件的提供期限:为2021年 11 月 22 日至2021年 11 月 24 日止。询价文件的提供期限与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6.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获取。
6.3询价文件售价:300元,缴后不退。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 25 日 9: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8、询价时间及地点:2021年 11 月 25 日 9:00时(北京时间)。泉州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安溪县参内镇参洋车站6楼)。
9、公告期限
9.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9.2询价文件随同询价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询价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2#9楼
联系人:项艳琳
联系方法:0595-68792206
代理机构:泉州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安溪县参内镇参洋车站6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法:0595-26055208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 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1 | 1-1 | 手持式农药残留检测仪 | 2(台) | 10000 | 否 | 10000 | 无 |
1-2 | 手持式兽药残留检测仪 | 2(台) | 10000 | 否 | 10000 | ||
1-3 | 台式农兽药残留检测仪 | 4(台) | 20000 | 否 | 80000 | ||
合计 | 100000 |
|
泉州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11-21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原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原文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至 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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