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秦安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秦安县中医医院燃气锅炉采购项目以询价采购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CHXJ20170729
二、采购内容:
燃气锅炉,预算资金29.00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3、生产厂家投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投标,须具有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供应商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节假日不休息),在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85号工商银行天水分行19层1903室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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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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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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