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铁塔2021年高铁北线警卫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淄博铁塔2021年高铁北线警卫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淄博铁塔2021年高铁北线警卫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项目编号:ZBTT-CG-2021-022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
1.4采购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标包划分: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家,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1采购内容:拟选定1家参选人完成本项目,预计采购符合公安技术规范的前端视频设备及配套技术调测和支撑服务。项目主要包含30台中载云台摄像机设备、设备调测及入网等内容。
2.2合同期限:3年。
2.3质保期及质保要求: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参选人有承诺延长质保期的,执行参选人承诺时间。
质保要求:质保期内参选人应无偿承担硬件设备的故障维修、更换零配件及系统调测。
2.4工期:在接到采购人项目实施通知后20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供货、设备调测及入网工作。
2.5预算金额:66万元(不含税)
2.6实施地点:淄博市
2.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3.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3.2资质要求: \ 。
3.3财务要求: \ 。
3.4业绩要求: \ 。
3.5信誉要求: \ 。
3.6人员要求: \ 。
3.7 其它要求:
(1)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技术服务类、物资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参选产品关于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同一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选,否则参选均无效;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产品参加本项目参选的,其参选均无效。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纪检监察部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5.
5.1比选文件获取
5.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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