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2021年-2022年资产鉴定整合技术服务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2021年-2022年资产鉴定整合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CFTT2021-2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1、拆旧物资鉴定、维修整合,拆旧物资整合中心工作内容主要是对拆迁基站拆旧物资、建设改造拆旧物资、维护改造拆旧物资做初步鉴定,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维修整合,再次利用。根据省公司文件要求目前整合的物资主要有配电箱、开关电源柜、嵌入式开关电源、一体化机柜、空调、FSU无线模块、FSU主机等。
2、物资日常管理,拆旧物资整合中心对入库物资进行日常管理,根据出入库单进行日常台账登记、每月定期对物资整合情况进行分析,盘点,提交运营部分析月报;根据整合情况定期移交可用物资到工程库房,并做好日常移交记录;对于不能整合的报废物资配合完成资产处置。
采购预算:含税59.36万元。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折扣报价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2021年-2022年资产鉴定整合技术服务项目所需的服务。
2.2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或合同预算金额用完或采购人上级公司集采结果实施执行自动终止,三者以先到为准。
2.3服务地点:内蒙古赤峰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如下证明之一:
a.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b.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c.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d.税务局出具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
e.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开关电源、空调、一体化机柜、配电设备、动环、蓄电池)其中三种资产类型及以上相关的整合、维修维保或检测业绩证明材料,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税)(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
(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要求具备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获得中级以上职称;
2)整合中心场地设置库房管理员:1人;
3)整合团队人员:至少包含开关电源(含蓄电池)1人,空调1人,FSU、低压配电及一体化机柜整合人员1人;
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不得复用,所有人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电工证、制冷证或焊工证。
注:团队人员需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服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须提供与参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参选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份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经理工作经验须提供相关物资整合或维修维保或检测服务合同证明文件,工作经验按照合同签订起始日期计算,且合同中需体现服务人员姓名及工作内容,如无法体现的须提供由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身份证号、服务开始时间、服务结束时间和工作内容。
(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1日9时00分至2021年10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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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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