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2021年梅州城区视频监控项目(项目编号:XHTC-HW-2021-1170)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2021年梅州城区视频监控项目(项目编号:XHTC-HW-2021-1170)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梅州市分公司2021年梅州城区视频监控项目,采购预算:34.3万元(含税)。
1.6标段情况: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不划分份额。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满足梅州城区视频监控的需求,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监控设备(含设计安装及硬件三年维保)及3年设备日常运维服务。
2.2服务地点:梅州城区。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2.4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比选文件的要求。
2.5设备交货期:监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验收和交付。
2.6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非法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选人承担违约责任。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参选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广东省分公司、梅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3.4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的比选;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5.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8月30日至2021年09月0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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