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报告/表;(提供上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一月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一月税收、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报价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必须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所投设备必须能与淮安市现有警报控制系统完全兼容,并出具兼容声明。(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报价;
(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报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报名时间:
2021年8月31日17:30前,报名费100元。
3、报价表递交
(一)递交方式:纸质报价表现场递交或邮寄。
(二)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2日14:30分
(三)递交(邮寄)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39号
4、采购预算:贰拾伍万元整
5、报价价格:
(1)上述货物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2)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6、供货、安装时间及地点:
(1)供货、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
(2)供货、安装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7、询价报价表的澄清及答疑
(1)任何对询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时间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等)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对报价时间前三个工作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逾期递交对询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供应商对询价采购报价表有质疑的必须在上述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8、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本次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是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来确定。
9、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利息)。
10、成交通知书: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日,公示无疑义后一日内(节假日除外)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1、其它说明:
(1)此报价表务请各供应商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本项目咨询费叁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单位。
(3)以邮寄方式递交报价表的供应商视同现场参加开标,认可开标结果。
12、本次项目免费保质期为壹年。
13、本次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天一 联系电话:0517-83118280
采购代理联系人(收件人):钱刚堂 联系电话:13357974810
采购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东路58号
代理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39号
2021年8月26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6日 至 2021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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