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2021年液晶显示屏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2021年液晶显示屏采购项目(ZJZB-2021-1664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液晶显示屏一个,用于大视频会议室。
1.6 预算金额:18.00万元(含税)。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8.00万元(含税)。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液晶显示屏一个,用于大视频会议室。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3交货期:自接到采购人订单通知后7个自然日。
2.4交货地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
2.5质保期:3年。
2.4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规范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应答,否则均将被否决,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5.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8月09日17时30分至2021年08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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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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