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2021020XJ
项目名称:南雄市坪田中学(爱生小学)功能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4.73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73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南雄市坪田中学(爱生小学)功能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2.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完工期 |
1 | 南雄市坪田中学(爱生小学)功能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547,330.00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的4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
注:①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②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的4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9日 至 2021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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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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