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1年产品信息清查专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1年产品信息清查专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dxzb-2021-B0384
1.2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1.5.1本项目为集中/框架采购项目,预估金额145万元(含税)。
1.5.2 采购相关内容如下:
服务内容 | 预估项目金额(万元) | 预估站点数(站) | 含税单价限价(元/站) |
产品信息清查 | 145 | 10000 | 145 |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包一: ;标包二: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00%
■一家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系数1.0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1年产品信息清查专项服务,计划预估对10000个产品共享站点运用扫频路测设备与数据处理云平台进行铁塔基站位置、同一塔台上多运营商基站制式数目识别、多运营商基站天线分层识别、塔高测量。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3服务进度要求:
(1)乙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具体项目业主提交项目组人员组织结构、服务进度和组织计划、相关人员资料以及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2)自具体项目业主下达站点(覆盖全市范围)需求之日起【15日】内(含提交相关资料时间)完成产品信息清查工作,并递交电子版【产品信息清查报告】。紧急订单要求自需求下达之日起【10日】内(含提交相关资料时间)提交电子版【产品信息清查报告】,由具体项目业主最终会审并由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2.4服务地点:自具体项目业主下达站点(覆盖全市范围)。
2.5质量要求及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服务质量标准、验收规范、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的各种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2.6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参选人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3.2.业绩要求:具有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产品信息清查/信息数据分析/基站维护等)业绩1例。
注:①提供清晰、有效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能体现合同标的物的明细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
②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但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复印件(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通信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及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参选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含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3.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本项目配备人员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人,且保险周期需覆盖合同服务期限。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购买保险承诺函。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重庆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7.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说明:采购人有权对参选人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相应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5.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 06 月15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6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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