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聊城分公司2021年智能配电单元设备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聊城分公司2021年智能配电单元设备采购项目 LCTT-CG-2021-014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为保障重要负载设备供电,现拟采购450套智能配电单元设备。项目预算为816371.68元(不含税)。
1.6 标包划分: 划分为两个标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参选2个标包,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本次比选的预估规模、设备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设备种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如有) | 数量(套) | 预估规模 | 交货/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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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包1 | 设备及安装 | 开关电源智能供电设备 | 无 | 270 | 489823.01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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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包2 | 设备及安装 | 双路智能配电单元设备 | 无 | 180 | 326548.67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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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标包1:2212.39元/套(不含税);标包2:2212.39元/套(不含税)。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450套智能配电单元设备
2.2交货期: 采购订单下达后15日之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黑名单”的。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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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5.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 6 月 1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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