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2021年瓦斯防盗设备维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2021年瓦斯防盗设备维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HTC-FW-2021-072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2021年瓦斯防盗设备维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人数量:1名。
1.8份额划分及预算金额:本项目不划分份额,人民币90万元(含税)。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2021年瓦斯防盗设备维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完成时间要求:按照甲方完成时间要求完成,由甲方在实施前确定完成时间。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4签约模式:拟采用统谈统签方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合同。
2.5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或签订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框架合同签订金额或采购人上级公司采购结果执行自动终止,三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参选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符合采购人要求);
(3)参选人近三年内【自2017年12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参选人近两年内须财务状况良好【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5)参选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选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比选申请。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总部列为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6月01日至2021年06月0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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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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