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的委托,拟对 内网终端安全管理与数据安全交换 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7-146020-0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内网终端安全管理与数据安全交换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5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名 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完工期 |
内网终端安全管理与数据安全交换 | 1批 | 650000.00元 | 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将货物按照采购人通知,送至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并安装完毕并验收交付使用。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提供设备清单中要求原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中文参数证明函原件。
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供由供应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建设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8 月1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07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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